第一忌讳:无论文笔多么优美,都不要让描写使你的叙述陷入中止。小说的作者必须牢记这点:不要过分描述任何事情,无论它是特顿山脉,是夕阳,还是怀基基海滩上的斑马。否则,你叙述的力度就要受到影响,你也将使读者的注意力出现危险的空白。请记住爱勒莫。雷纳德的金玉良言:“我总是力图去掉那些读者会跳过去的内容。”读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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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道理~
lotusair 发表于 2013-1-1 20:24 【链接登录后可见】
多谢了,其实我最不会的就是各种景物的描写了
#12t那就练
所以说我不太喜欢看长安幻夜 累
阿悬 发表于 2012-12-26 19:17 【链接登录后可见】
就算没有犯禁忌,但形容词用来用去还是那几个T v T……果然还是要多看些书…… ...
嗯 看书很重要 也要看一些比较好的书=-= 要学会挑书【我到现在还没学会TAT
看一些理论书也不错╮( ̄▽ ̄")╭ 至少能够了解一下小说
就算没有犯禁忌,但形容词用来用去还是那几个T v T……果然还是要多看些书……
受教了~握拳
长见识了,谢谢了
受教了_(:з」∠)_
iguxizhao 发表于 2012-12-12 16:03 【链接登录后可见】
还有视角转换,第一人称变成上帝视角,天雷啊
╮( ̄▽ ̄")╭
嘛 这个我们上课的时候老师也有说过
上帝视角挺难做到的
不过第一人称能写的也……
嘛
不过这不是忌讳嘛╮( ̄▽ ̄")╭
黑猫之神 发表于 2012-12-10 10:09 【链接登录后可见】
感觉中枪,不过这个真的需要注意
【链接登录后可见】ノ
鹿慕小姐 发表于 2012-12-8 00:31 【链接登录后可见】
第四点表示非常受教TAT
Shamrock 发表于 2012-12-4 15:21 【链接登录后可见】
一直在第一忌讳上痛苦万分。。。
克服之